[美國移民常識問答]回美證對入籍申請人有何好處?
一般而言,如果入籍申請人在入籍申請期間離開美國超過一年,其居住的連續性將被破壞,并有可能被認為放棄綠卡。而如果入籍申請人在離開美國之前申請回美證后再入境美國,就可以證明其沒有放棄綠卡。
不過申請人在離開美國前住在美國的時間將不算入其連續居住的時間內,即在美國居住時間的積累將被重新起算。兆龍移民為簽約客戶免費辦理回美證5次(價值$500.00美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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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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