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兩個孩子分別是21歲和17歲,辦理哪個國家移民項目可以都帶走?
答:因為兩個孩子中有一位是已經(jīng)成年的,所以美國項目是肯定帶不走的,而歐洲移民項目中推薦辦理馬耳他,馬耳他項目對于作為附屬申請人的子女是沒有條件限制的。
歐洲移民項目,希臘和西班牙也是可以的,但是要證明成年子女是經(jīng)濟依賴于父母(主申請人),這種情況下才被允許作為附屬申請人隨行,并且每到永居許可續(xù)簽的時候都要提供經(jīng)濟依賴證明才可以保留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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