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有條件綠卡以后,并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有條件綠卡的持有人需要一直在美國境內居住,他們可以自由進出美國,但每次離開美國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不要超過六個月更好。如要離開美國超過一年甚至6個月,需在律師的協助下提交申請"回美紙",最長的離境時間不能超過2年。此外,要提醒投資人,如果長期不能達到一定在美國居住的要求,未來將會對申請入籍產生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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