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里斯本時間5月6日,葡萄牙共和國議會議員審核并通過“黃金居留”新政策修改提案,并推出最終法律條文。目前,葡萄牙《共和國日報》仍未公布新條文,但葡萄牙《全日報》記者已取得這份編號為“Proposta de Lei N.º 288/XII/4.ª”的官方文件(以下簡稱288/XII/4號文件)。
該文件是針對編號為“23/2007, 4 de julho”法律(即葡萄牙“黃金居留”投資移民政策主法律)的第三次修改案。根據官方文件,葡萄牙政府對“黃金居留”投資移民政策法律進行了如下主要修改:
1、新設申請渠道:購買舊房或者舊區重建房 35 萬歐元或以上;
2、新設申請渠道:在葡萄牙公立或私人科研中心投資 35 萬歐元或以上;
3、新設申請渠道:在藝術創作項目、國家文物遺產修復或維護項目投資 25 萬歐元或以上;
4、新設申請渠道:向投資基金或風投基金投入 50 萬歐元或以上,而且此基金是用來向葡萄牙的中小型企業融資;
5、落后地區投資優惠:在葡萄牙人口密度或者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較低的地區投資的話,創造就業的投資門檻從10個崗位下降到 8 個,購買舊區重建不動產資金從 35 萬歐元下調到 28 萬或以上;
6、相關部門必須在 90 天之內回復“黃金居留”首次申請的審批結果;
7、相關部門必須在 60 天之內回復“黃金居留”續簽的審批結果;
8、家庭團聚:主申請人的已成年子女,如果仍由雙親撫養、單身而且正在上學,那么也符合申請家庭團聚的條件。
據悉,以上修改條例已于葡萄牙時間5月6日獲得審批,但最新法律條文尚未正式公布,修改條例中列明的條文將在“法律公布翌日”起正式實施。
葡萄牙移民“黃金居留”新例投資優惠方案細讀:購置舊房最低只需28萬歐
根據《第288/XII/4號》官方文件,在第2條款中列明的法律指出,“黃金居留”投資移民新增一項投資申請渠道,那就是在葡萄牙購買舊房或者舊區重建房 35 萬歐元或以上。
其中,舊房指的是建筑竣工年份不少于 30 年的不動產,舊區重建房指的是該房產位于都市舊區重建規劃范圍內并將會翻修的房產。
后面的條款則規定,在落后地區投資的話,還會有20%的投資優惠,但僅限于:
1、創造工作崗位;2、購置不動產;3、購置舊房或舊區重建房;4、科研項目投資;5、文化項目或文物修復項目投資。
根據葡萄牙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在平均人口密度低于每平方公里100居民,或者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在全國平均值75%或以下的地區,可以算作落后地區。
換句話說,在葡萄牙較落后地區進行投資的話,只要滿足如下其中一個條件,都可以申請“黃金居留”:
1、創造8個工作崗位;
2、購置40萬歐元或以上的房產;
3、購置28萬歐元或以上的舊房或者舊區重建房;
4、投資28萬科研項目;
5、投資20萬的文化創作或文物修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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