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美國EB-5投資移民,不少投資人都知道移民方式有兩種:直投項目和非直投項目(即TEA目標就業區項目)。據統計,美國區域中心數量已從五年前的60多個驟然增加到如今的600多個,而區域中心的直投項目和TEA項目也良莠不齊,令不少投資人擔憂,該如何選擇呢?下面,兆龍移民就為大家介紹一下直投項目和TEA項目的區別。
要注意的是,無論投資金額是50萬美金還是100萬美金,與是否通過區域中心投資沒有任何關系,直投項目如果位于美國TEA地區,投資金額也可以為50萬美元,如果區域中心項目不在TEA地區,也需要投資100萬美金。
直投項目和非直投項目的區別:
1、投資金額:正如上面所說,直投項目的投資金額為100萬美金,TEA目標就業區的EB-5項目投資金額為50萬美金。
2、就業創造:美國移民局要求申請人所投資的EB-5項目創造真實的10個全職就業。直投項目只能使用直接就業;非直投項目的就業創造使用面廣泛,直接就業、間接就業、延伸就業都可以。
3、EB-5投資者的參與:辦理直投項目的投資人通常需要參與實體經營,大多是股權投資,對投資人的管理經驗要求比較高,其經營風險不容易控制;而非直投項目的投資人無需直接管理項目,而是通過投資、借貸的方式間接的參與到EB-5項目中,由美國成熟的團隊來建設和運營項目,但是投資人一定要選擇安全的EB-5項目,最好項目權利能夠把控在投資人的手里。(如何最大程度獲得自己的EB-5項目權利,您可以撥打電話010-65226899或者登錄官網www.zhaolong.net 進行咨詢)
4、獲批速度:直投項目的I-526申請獲批速度快,最快6個月即可獲批;非直投項目的I-526獲批速度慢一些,大概要12-18個月。但是由于美國投資移民EB-5出現等待,無論是直投項目還是非直投項目,I-526的獲批速度都稍慢一些。不過,投資人可以選擇已經獲批I-924批準的EB-5項目進行申請,例如兆龍移民推出的“美國佛州棕櫚灘威爾尼斯度假酒店及海景公寓”項目,在已經獲批美國移民局I-924批準的情況下,移民局無需在審理項目資料,只需審理投資人的個人資料,大大減少了投資人的等待時間,最快6個月便可獲批I-526。
除此以外,直投項目和非直投項目在資金來源、經濟分析報告、就業證明文件、運營資質等方面存在差異,您可以添加微信號:zhaolongyimin888咨詢即時在線顧問。但是,兆龍移民專家介紹到:“50萬的非直投項目比起100萬的直投項目,更加靈活方便,而且投資人直接管理的直投項目并不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大獲得美國綠卡的可能性。而非直投項目的50萬美金投資門檻更低,投資人也無需直接參與項目管理。從美國移民局發布的統計數據可以看出,超過90%的申請人都是通過50萬美金的非直投項目獲得美國綠卡的。”
直投項目規避風險的關鍵點在哪里?
但非直投項目最大的關鍵就是投資人不能直接把控EB-5項目,而且大部分項目管理人與美國項目方站在一起,一旦項目方濫用權利,那投資人不僅美國綠卡無法正常獲批,資金安全也無法得到保障,此前業內也有過項目方濫用職權使投資人血本無歸的案例發生。而投資人綠卡獲批與資金安全的最大保障就是要有:權利和法律保障。
在EB-5項目中,投資人要有權利,讓EB-5投資人成為真正的項目管理人,好的權利結構就是投資人要有第一順位抵押權、優先償還權、優先處置權,EB-5項目還要有足額資產進行抵押。在投資人有權利的前提下,還需要用法律文件把投資人的利益固定,因此美國項目方就成為了真正的借款方。
在保護投資人權利方面,兆龍移民在推出的美國佛州棕櫚灘威爾尼斯度假酒店及海景公寓項目方面就體現的淋漓盡致。該項目的投資人將對3億無債務凈價值的項目資產擁有第一順位抵押、處置權、優先償還權力,這樣就改變了長期以來EB-5在項目投資中的被動局面,在該項目中EB-5投資人對重大事項擁有最終決定權,EB-5的投資移民風險將達到最低。不僅如此,兆龍移民也將憑借二十多年在美執業法律經驗為投資人服務至I-829永久綠卡獲批和50萬美金投資款返還。
EB-5投資人擁有權利和法律文件的保障,就無需擔心美國投資移民風險問題,此條款將最大程度的保障投資人的綠卡獲批與資金安全。兆龍移民專家表示,不論是直投項目或非直投項目,都要選擇適合自己的EB-5項目,鑒于當前美國投資移民即將漲價(非直投項目漲價至80萬美金,直投項目漲價至120萬美金),所以如投資人遇到優質的EB-5項目,還需要果斷出手,不要因猶豫耽誤了移民美國的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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