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EB-5投資人而言,安全的投資環境及確保正式綠卡安全是選擇美國投資移民時的首要考量。作為擁有律所實體的法律專業型移民公司,兆龍一直強調要保護EB-5投資者的權益、中方要做EB-5中的強者,在實踐操作中,兆龍也一直以力促EB-5從“賣方市場”走向“買方市場”。
兆龍移民始終認為:對EB-5投資者權益的保護手段,可以分為兩類,其中利用法律文件前置性的保護投資者權益是控制風險的核心要點,而發現問題后的行政上訴手段則是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后備武器。回顧過去,兆龍有太多類似案例值得回味,今天我們就帶大家看幾個近期的經典案例,看看兆龍是怎樣以實際行動為EB-5投資人分毫不讓的爭取權益的。
兆龍移民美國律所保障投資人權益經典案例
1.前置性保護——與canam交流鐵獅門項目文件條款,并重新修訂
2016年6月兆龍美國律所針對鐵獅門哥譚中心項目法律文件中I-526被拒后項目方退款期限問題,與CanAm基金進行探討及修訂。目前兆龍與CanAm已經將項目文件進行更新。兆龍移民認為落實法律文件才是保障EB-5客戶權益的真正基礎。此次,兆龍移民美國律所與CanAm協調溝通,將退款法律文件落實到EB-5投資人手中,讓每位投資人安心,是兆龍移民一直秉承的服務理念,兆龍移民始終相信移民的利益本質要靠法律來保護,讓投資人在移民過程中能夠得到公平、平等、實質上的安全。
2.彰顯兆龍移民美國律所實力——業內首個成功案例:第三方共有資產解釋資金來源
2016年5月,兆龍移民美國律所成功以第三方共有資產解釋EB-5資金來源,被美國移民局獲批,開創業內先河。一個有力的法律論證,會使移民局改變對同類案件處理的總體政策。隨著美國移民局對中國法律的了解掌握,相信以后移民局對于兆龍移民這個I-526成功案例(申請人與第三方共同共有財產)同類的申請會改變審理政策,不再以意圖拒絕為出發點。
3.前置性保護——兆龍移民美國律所與芝加哥凱悅酒店項目方談判,將第一順位連樓帶地產權抵押擔保給EB-5投資人
每位投資芝加哥凱悅酒店、紐約新時代廣場酒店、佛州棕櫚灘威爾尼斯度假酒店等項目的客戶,都已獲得正式的第一順位抵押文件。而此文件是兆龍移民美國律所的律師經過了長時間的談判,最終成功說服項目方將權利下放給每個EB-5投資人。將權利交到客戶的手中,體現了兆龍移民美國律所深厚的美國法律經驗背景,這也是兆龍移民權利保護措施的與眾不同之處。
4.行政上訴——兆龍美國律所再次將客戶拖延幾年的移民問題一個月內解決 兩份Mandamus申請獲成功
兆龍移民美國律所于2016年4月中旬向紐約地區聯邦法院遞交的兩個Mandamus申請,分別針對兩個長期沒有得到美國移民局審理結果的移民申請。這兩份申請分別于Mandamus申請遞交后的一個月和一個半月內得到滿意解決。第一份于5月20日獲得批準,第二份于5月31日收到政府律師的郵件,并附帶批準通知書。雖然這兩份申請都利用了行政上訴手段得到了滿意的反饋,但兆龍移民依舊認為:行政上訴只是保護投資人權益的后備武器,真正把控投資風險核心依舊是法律文件前置性的保護。
美國律所實體對EB-5投資人有多重要?
提起“EB-5”,大部分人馬上會想到移民美國,但實際上EB-5是移民與商業的交匯,30%是移民,70%是投資,在商業投資行為的基礎上,附加移民。移民機構作為一個幫助客戶選擇投資、代理投資、保護投資、拿到身份的企業,對于美國法律條款和商業規則的熟悉至關重要。兆龍移民美國律所——美國劉宇和貝特曼聯合律師事務所2001年成立于紐約(劉宇先生作為兆龍移民董事長的同時也是律所創始人),是美國最具影響力的華人律所之一,其法律精英團隊長期分析商業投資項目,深入透析美國移民資訊,幫助申請人規避投資風險。
兆龍移民作為擁有美國律所實體的移民機構,有能力在法律層面上保護投資人的利益,利用法律專業精英團隊與EB-5項目方就投資人的利益進行深入交流,讓投資人的地位與項目方之間保持平等,讓投資人變得真正擁有決定權。在即將到來的2017年,兆龍移民依舊會用實際行動,繼續秉承我們的服務理念,保障EB-5投資人權益,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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